泊頭榮鵬除塵配件公司轉載:河北鹽山縣政府施行的“縣長特別獎”近期成為輿論焦點。該獎項規定,對“為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單位或個人,在下一年度為單位相關負責人或個人的一位子女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媒體此前已披露,多名當地“官二代”獲獎事業編制。
昨晚,當地政府表示,2003年以來,共有26家單位和個人獲“縣長特別獎”,安排12人進事業單位,將會進行清理糾正,不合格者清退,合格者組織考試擇優錄取。
實際上,除了“縣長特別獎”外,當地還有其他數個獎項,如納稅大戶、招商引資大戶同樣以“事業單位編制”為“獎品”。據本報記者不 統計,兩年多來,鹽山縣政府已獎出事業編制47個,其中近八成獲獎者為企業主。
“突出貢獻”可獲縣長特別獎
今年2月12日,崔松行獲得鹽山縣2010年度“縣長特別獎”,除1萬元現金,他還獲得一個事業編制的獎勵。根據鹽山縣政府規定,2011年度,政府將為其符合條件的一個子女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
崔松行是鹽山縣工信局局長,為使鹽山縣成為“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他奔波不止1年的功夫,后被縣委、縣政府認定,“為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崔松行不是 個獲“縣長特別獎”的官員。
根據中共鹽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設立縣長特別獎的暫行規定,獲“縣長特別獎”者,獎勵現金10000元,為其符合條件的一名子女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
而設立該獎的目的,是為了獎勵“兩個文明”建設中做出杰出貢獻、具有重大影響的 集體和個人。每年授予 集體不超過1個、個人不超過2名。
實際上,2009年度、2010年度,獲“縣長特別獎”的單位共6個,分別是:鹽山縣公安局、商務局、水務局、 局、鹽山中學和城投公司,這些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均獲獎一個“事業編制”,其中公安局和商務局的事業編制指標,給了局長史忠義和胡建山。
包括崔松行在內,共3名官員獲“縣長特別獎”,分別是鹽山縣國稅局局長曹新國、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李家義;鹽山中學教研處主任張同森和孟店鄉東帽圈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書華2人,獲2009年度“縣長特別獎”,他們均獲獎一個“事業編制”。
九年發放26個縣長特別獎
據鹽山縣工信局局長崔松行說,獲獎者像他一樣,工作上 做出突出成績,“有突出貢獻”。
但如何確定“突出貢獻”,成為社會輿論的質疑焦點之一。
孟店鄉東帽圈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書華,應該是 的獲獎者,2010年初獲獎,當年3月11日因病去世。張書華是一位“獨臂”村支書,他生前獲得縣級到省級的許多榮譽,2009年獲省勞動模范。
鹽山縣政府官員介紹,張書華擔任村支書30余年,特別是為浦洼城工業園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是農村基層組織中的一面“旗幟”。
該官員稱,上述成績是確定張書華“突出貢獻”的原因,此外,“縣長特別獎”獎給村支書,亦說明獎項并非專為“官二代”設立。
昨晚,當地發來通稿,稱從2003年實施縣長特別獎以來,共獎勵 集體和個人26個,為其在事業單位安排子女共12名。其余14個指標,有的不需安置,有的不夠安置條件,未予落實。
納稅大戶可獎事業編制名額
事實上,除了縣長特別獎外,一些企業負責人,也可以獲得事業編制獎勵,比如說納稅大戶、招商引資成績突出者。
這些獎勵的出處,則源自2008年鹽山縣《關于印發鼓勵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等四個專件的通知》(以下簡稱“四個專件”)等文件精神。
鹽山縣是 貧困縣。2010年,鹽山縣全部財政收入完成5.3億元,但在2004年,該縣財政收入僅1.18億元。
近年,鹽山縣委、縣政府提出,在河北沿海經濟隆起帶中發揮先導區的作用,致力于打造“開放鹽山、活力鹽山、沿海鹽山。”
在此背景下,2008年10月,鹽山縣委、縣政府出臺“四個專件”,即《關于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關于加快項目建設的若干規定》、《關于全民招商引資的考核獎懲辦法》、《關于鼓勵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關于獎勵“事業編制”的規定,即來自“四個專件”。
《關于全民招商引資的考核獎懲辦法》中規定,“對引進當年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生產加工項目,且建設進度達到規定要求的,下一年度給引資人或所引進企業法定代表人一名符合條件(原則上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
而在《關于加快項目建設的若干規定》中,對固定資產投資和納稅到 金額,均會給予“事業編制”獎勵。
納稅方面,“企業當年實繳稅金 次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生產加工企業,下一年度給企業法定代表人一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原則上大專以上學歷)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
據本報記者調查, 近2年,鹽山縣政府共獎勵47個事業編制。除了縣長特別獎以外, 尚不知道其他是否全部兌現,及具體安排情況。
知情者稱有人為獲獎勵造假
“獲獎的事業編制指標,有的自己留著,有的外送,有的轉給親戚朋友(侄子、外甥、侄女、外甥女)。”雖然鹽山縣政府未提供詳細安排名單,但一位自稱知情的當地百姓向記者透露,當地存在諸多亂象。
比如,一些官員為給子女解決一個編制,會虛報引進外資金額;甚 ,獲獎者子女的學歷也會偽造(原則上大專以上學歷)。而且被安排者真正是獲獎者子女的,大約只有四成,“涉及企業的,按照文件要求是獎勵企業法人代表子女的,后者在實施中有變形的,有的送給了親戚,還有的干脆送給一些科級干部。”該人士還稱,鹽山縣 局一科級干部孩子還在上高中,高二時 拿到了事業編制。但此事未獲證實。
而據未經鹽山縣政府證實的消息是,這些獲獎的“事業編制”指標,大多安排進了縣公安局、檢察院、財政局、教育局、衛生局、交通局、建設局、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委辦公室,尤其以公安局居多。
當地將進行考試擇優錄取
昨晚,鹽山縣發來的通稿稱,對縣長特別獎等獎勵規定中,凡與上級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一律予以廢止,同時責成紀委、組織部門牽頭對2003年以來安排的12名獲獎者的子女區別不同情況妥善作出處理:對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清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公開考試擇優錄用。
“收 收吧,國家政策的事兒,作為黨員干部 遵守。”崔松行坦陳,有獎勵政策,有事業編制的指標能解決孩子工作的后顧之憂,“但如果孩子不愿回家發展,指標也沒用。”
崔松行的兒子今年大學畢業。崔說,他已經拿到了獎金,但事業編制指標還沒用。
趙建勇的答復與崔松行的說法相似。趙是鹽山縣水務局的局長,該局獲評2010年度“縣長特別獎”。
“我的孩子還在上大學,指標給了局里。”趙建勇8月31日告訴記者,物質上的獎勵早已兌現,但事業編制指標的問題,“局班子成員還沒有討論這事。
鹽山縣政府一位工作人員透露,如果嚴格按照政策執行,“縣長特別獎”中關于事業編制獎勵的內容,5月 應該被叫停。
該人士介紹,2011年1月28日,河北省委組織部和人社廳聯合發布《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要求全省各地在今年6月前制定本地區公開招聘實施辦法,實現制度全覆蓋。
專家觀點
“獲獎勵進事業單位者 清退”
針對鹽山縣獎勵“事業編制”的做法,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用“匪夷所思”來形容,“不能拿公共職位做獎品,這是政治文明的一個基本原則,全世界通用。”
竹立家認為,沒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折射出一些基層主要 干部素質低下,“這不是個別現象。應該引起社會高度警惕。”
竹立家說,除了反思干部人事制度漏洞,還應該追問有多少人,是通過非正常途徑進入公共機構。如果這樣的人多了,會產生新的社會矛盾和問題。上級黨委政府 下決心糾正:通過獎勵方式進入公共機構者 清退;做出獎勵決策的相關官員, 受到問責或相應紀律處分。
竹立家認為,獎勵事業編制,短期看是為了推動縣城經濟發展,可實質是破壞了社會規則,“失去公平和正義,長遠看,實際上是影響縣城未來的發展。”